“十四五”以來,我國金融業以加快建設金融強國為目標,在服務實體經濟、防控金融風險、深化改革開放中實現了規模與質量的歷史性跨越。跨入“十五五”,百年變局加速演進,科技自立、綠色轉型、人口老齡化與外部博弈交織,金融體系亟待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效益躍升。系統梳理“十四五”成就與瓶頸,提出面向未來五年的精準對策,對構建與中國式現代化相匹配的現代金融體系、在全球金融競爭中贏得主動,具有決定性意義。
“十四五”時期金融發展的主要進展
“十四五”時期我國金融業在總量、結構、功能、開放、安全等維度均取得歷史性成就,既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勁動能,也為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奠定了堅實基礎。
(一)綜合實力實現新跨越,全球地位更加穩固
截至2024 年末,金融業機構總資產突破 480 萬億元,銀行業貸款余額 260 萬億元,保險業總資產 36萬億元,規模穩居世界第二;滬深兩市總市值 54 萬億元、債券市場存量 160 萬億元,均居全球第二;商品期貨市場成交量連續多年世界第一。人民幣連續四年保持全球第五大支付貨幣、第三大貿易融資貨幣地位,國際儲備份額升至 2.8%。綠色信貸余額 34 萬億元、綠色債券存量 2.2 萬億元,規模雙雙全球第一;數字支付普及率 86%,移動支付年交易筆數超 1000 億筆,我國已連續領跑全球新興金融業態。
(二)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縱深推進,市場體系更加成熟
利率市場化基本完成,LPR 改革全面落地,貸款利率“兩軌并一軌”,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實現市場化調整,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顯著增強。資本市場改革亮點紛呈:科創板、北交所相繼設立,注冊制從增量到存量全面推開,A 股上市公司突破 5300 家,首發融資額五年累計 2.6 萬億元,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更加完備。金融機構體系持續優化,國有大行戰略轉型加快,股份制銀行差異化發展,城商行、農商行回歸本源,民營銀行、外資銀行穩步擴容,金融租賃、理財、信托等非銀機構規范發展,金融供給結構呈現多元競爭、功能互補的新格局。
(三)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雙升,精準直達重點領域
2021—2024 年社會融資規模年均增量 33 萬億元,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年均增量 19萬億元,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年均增速 29%,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年均增速 25%,貸款利率累計下降約 1.5 個百分點,融資成本持續下行。綠色、普惠、科創、養老、數字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齊頭并進:綠色貸款、普惠小微貸款、科技型企業貸款年均增速分別達 35%、25%、30%,均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。保險保障功能凸顯,農業保險為 10 億畝農作物提供風險保障,巨災保險試點擴展至 19 個省份,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覆蓋超 1000 萬人,金融服務的覆蓋率、可得性和滿意度顯著提升。
(四)風險防控體系持續完善,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
影子銀行大幅壓降,表外業務較 2017 年峰值縮減超 25 萬億元,委托貸款、信托貸款、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持續收縮。高風險機構處置有力,包商銀行、恒豐銀行、錦州銀行等風險事件穩妥化解,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拓寬,累計發行永續債、二級資本債超 2 萬億元。2023 年金融監管框架升級為“一行一局一會”,央地監管協同、穿透式監管、功能監管持續強化,非法集資、非法金融活動跨部門、跨區域常態化打擊機制全面建立。宏觀審慎與微觀監管“雙支柱”框架有效應對美聯儲加息、匯率波動等外部沖擊,跨境資本流動、房地產市場、地方政府債務等重點領域風險總體可控,金融體系韌性顯著增強。
(五)高水平雙向開放成果豐碩,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
市場準入大幅放寬,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條目由 33 條壓減至 29 條,證券、基金、期貨、壽險外資股比限制全面取消。互聯互通持續擴容,債券通“南向通”、粵港澳大灣區“跨境理財通”落地運行,滬深港通標的擴大至 1200 余只 A 股、600 余只港股,外資持有境內股票、債券規模分別突破 3 萬億元、4 萬億元。人民幣國際化穩慎扎實推進,2024 年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達 16.27 萬億元,直接投資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 8.25 萬億元;中國人民銀行已與 32 個國家和地區央行或貨幣當局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,離岸人民幣債券(點心債)存量突破 6000 億元。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資源配置能力、人民幣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顯著增強,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功能持續完善,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向縱深拓展,我國在國際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提升。
當前我國金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挑戰
“十四五”時期,我國金融業在服務實體經濟、防控金融風險、深化改革開放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,但站在邁向金融強國的關鍵節點,仍面臨多重結構性、制度性與外部性挑戰。
(一)資金配置的結構性失衡仍是首要矛盾
信貸資源對國有及大型客戶的路徑依賴尚未根本扭轉,民營、小微企業“首貸戶”仍缺抵押、缺信用,風險溢價偏高;與此同時,地方投融資平臺和房地產相關貸款占比依舊偏高,部分資金在金融體系內空轉套利,形成“資產熱、實體冷”的扭曲。傳統抵押品依賴型風控模式與輕資產、高成長的新經濟企業融資需求錯配,導致創新型企業被迫轉向高成本民間借貸或境外資本市場,既抬升了全社會融資成本,也制約了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產業升級步伐。
(二)直接融資占比過低與資本市場功能短板并存
2024 年我國直接融資比重僅約 29%,遠低于發達經濟體 60%—80%的水平。資本市場“散戶化”特征明顯,機構投資者占比不足 20%,價格發現、風險定價及公司治理功能尚未充分有效發揮;注冊制全面推行后,信息披露、退市、投資者保護等配套制度仍在磨合,市場信心與法治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。債券市場上,多頭監管、標準不一導致信用利差扭曲,國債收益率曲線基準作用不足,難以對中長期資金形成有效引導,進一步加劇了融資結構失衡。
(三)高水平開放與金融安全的平衡難度加大
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、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不斷深化,外資大規模快進快出成為常態,人民幣匯率在美元走強階段波動加劇,跨境風險傳染渠道更加復雜。國內監管規則在數據跨境、會計準則、評級體系等方面與國際通行標準仍存在“碎片化”差異,導致外資金融機構“準入不準營”現象時有發生;而國內機構“走出去”又面臨海外法律、合規、制裁等多重不確定性。如何在擴大開放中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,成為當前宏觀審慎管理的核心命題。
(四)金融科技“創新快、監管慢”帶來新型風險
平臺金融、加密資產、算法交易等新業態呈指數級擴張,傳統牌照監管、屬地監管、機構監管模式難以完全覆蓋。部分大型平臺通過“技術+數據”優勢形成跨市場、跨行業的金融生態圈,一旦風險外溢,極易觸發系統性連鎖反應;而加密資產、DeFi 等去中心化業務則游離于現有法律框架之外,洗錢、詐騙、市場操縱等問題頻發。監管科技投入不足、數據共享不暢、穿透式監管手段有限,使得“監管沙盒”之外的灰色地帶持續擴大,金融消費者保護面臨嚴峻挑戰。
(五)綠色金融與“雙碳”目標銜接仍顯薄弱
我國雖已構建全球最大的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市場,但綠色項目認定標準不統一、信息披露不完整、第三方評估質量參差不齊,導致“洗綠”風險突出。金融機構對高碳資產的氣候風險敞口缺乏有效計量工具和定價模型,碳排放數據獲取難、更新慢,制約了環境風險壓力測試與情景分析的準確性。碳金融市場深度與廣度不足,全國碳市場流動性偏低,期貨、期權、保險等衍生工具尚未形成有效補充,難以滿足企業多樣化、跨周期的碳資產管理需求。綠色金融政策激勵與財政、產業、環保政策協同不足,也削弱了金融支持“雙碳”目標的綜合效能。
“十五五”時期推動金融發展的對策建議
“十五五”時期是我國由金融大國邁向金融強國的關鍵躍升期。面對科技自立、綠色轉型、人口老齡化及外部博弈加劇等挑戰,金融體系必須實現從規模擴張到質量效益的跨越。
(一)健全現代中央銀行制度,提升宏觀調控前瞻性
一是堅持穩健貨幣政策取向,深化LPR改革并同步放開存款利率自律上限,形成以短端政策利率為中介、國債收益率曲線為基準的傳導鏈條,確保M2、社融增速與名義GDP增速基本匹配。二是建立“宏觀審慎+微觀監管+行為監管”三位一體框架,將房地產市場、地方債、跨境資本流動納入宏觀審慎壓力測試,按季發布金融穩定指數。三是創新運用碳減排支持工具、養老再貸款等結構性工具,實現“總量穩、結構優”。四是建設數字央行,試點發行零售型數字人民幣,完善實時支付、跨境清算、外匯調控“三位一體”功能。
(二)打造“長投厚培”資本生態,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
一是注冊制走深走實,不斷提升直接融資占比。二是常態化退市與集體訴訟制度同步落地,倒逼上市公司做優做強。三是設立國家級產業投資基金和并購基金,重點投向高鐵輪對、高端軸承、工業母機等“卡脖子”環節及專精特新企業,四是建立“投資—退出—再投資”滾動機制。五是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、科技保險、認股權貸款等工具,降低科技成果轉化風險。六是鼓勵社保基金、保險資金、養老金通過私募股權、REITs等渠道加大對實體經濟長期資本供給,形成“耐心資本”池。
(三)深化制度型開放,構建高水平金融雙循環
一是逐步取消外資在證券、基金、期貨、壽險領域股比限制,實施“準入前國民待遇+負面清單”管理,負面清單條目壓縮。二是擴大互聯互通標的范圍,研究推出“新股通”“衍生品通”,推動人民幣計價資產納入MSCI、富時等主流指數。三是穩慎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,完善跨境資金宏觀審慎管理,建立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匯率形成機制,健全外匯市場自律機制和預期引導機制。四是支持上海、香港、新加坡離岸人民幣市場差異化發展,打造全球人民幣資產配置中心。
(四)構建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體系,搶占全球規則話語權
一是統一綠色與轉型金融標準,建立覆蓋信貸、債券、股權、保險、碳市場的全流程信息披露制度,推動中歐《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》互認。二是推出國家碳期貨市場,完善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和交易機制,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氣候壓力測試;鼓勵商業銀行設立碳中和事業部、發行轉型債券。三是設立低碳轉型再貸款、再貼現工具,對高碳行業綠色技改項目給予定向低成本資金支持;探索建立碳減排支持工具與結構性貨幣政策聯動機制。四是建立國家氣候投融資項目庫,推動綠色項目與資本高效對接。
(五)強化金融安全與數字化治理能力,守住系統性風險底線
一是建立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機制,完善金融基礎設施“防火墻”和應急處置體系;推動國家級金融云、行業大數據平臺建設,實現監管數據實時共享。二是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實施總損失吸收能力(TLAC)監管,完善存款保險風險早期干預和市場化退出機制;探索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。三是運用監管沙盒、穿透式監管、監管科技(SupTech)等手段,實現對平臺金融、加密資產、AI投顧等新業態的動態監管;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科技風險監測平臺。四是推廣數字普惠金融平臺,逐步實現縣域數字信貸全覆蓋;完善“銀稅互動”“信易貸”模式,降低小微企業融資門檻。
邁向“十五五”,我國金融發展已站在由大轉強的關鍵隘口。要以金融強國戰略為統領,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,把科技創新轉化為競爭實力,把綠色理念轉化為持久動能,就一定能夠跨越結構性失衡、高水平開放與金融科技等多重挑戰。我國將形成以現代中央銀行為核心、多層次資本市場為骨干、綠色與數字金融為兩翼、高水平開放為支撐、安全底線牢不可破的現代金融體系,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金融保障。